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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党工委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济源市中医院 | 发布时间:2021-02-28 | 浏览:806

济源示范区党工委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年12月3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济源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济源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建立以市中医院为龙头,各市级医院中医科室为中枢、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为网底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市中医院硬件设施建设,推进二期工程建设进度,加强中风科、康复科等重点专科建设。2021年底前,市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力争2025年创成三级甲等中医院。完成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

(二)成立中医康复技术推广中心促进中医康复形成规模,在中医院周围选址建设中医院康复院区,成立中医康复技术推广中心。加大财政拨款,支持市中医院中医康复技术发展,促进中医药、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推动中医康复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到2025年争取把市中医院建成省级中医区域(专科)诊疗中心和中医康复技术推广中心。

(三)夯实中医药基层服务阵地。大力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强化市中医院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指导帮扶。提高市中医院牵头的医疗集团运行效能,持续推进管理、质量、技术、服务、信息同质化。加强基层中医馆建设,到2022年年底,实现25%以上的镇卫生院建成示范中医馆。

(四)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总结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防治中的经验,建立中医药参与应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机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中西医协同机制,确保中医药全程深度参与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建立中医医院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作的疾病防治机制。支持市中医院谋划建设公共医学中心、发热门诊和具备病原体检测能力的实验室。

(五)充分彰显中医特色优势。支持市中医院中医治未病科做优做强,推广20个适宜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慢性病患者的治未病方案。到2022年,建设1-2家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推广基地,在群众中开展艾炙、按摩等中医保健方法进家庭活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把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积极推广体现中医特色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构建覆盖区、镇、村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支持组织“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为市中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培养20名以上“西学中”人才,培养100名中医药青年骨干。在单位公开招聘、落实用人自主权、实施“高岗低用”岗位管理机制等方面,向中医药人才进行倾斜。增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和“区管镇用”中医医师比例,用活镇卫生院编制存量,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才不足和引进难的问题。提高基层中医医师职称晋升业务能力和实绩考核权重,落实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

(二)促进中医药领域院校合作。进一步推动济源中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支持市中医院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的院校合作,创建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非直属),实现学校与医院之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目标。支持市中医院打造中医特色优势,作为现有的中药学专业和申报成功后的中医学专业(全科医生方向)学生实习、教学基地,培养能在基层“留得住、用得上”的高技能实用性人才,并为以后医学应用型本科教育提质升级打下基础。

(三)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以中医特色和基础管理为核心,健全中医药人才管理评价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分配制度、职称评聘制度。鼓励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的中医医师到基层开展多点执业,作为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条件。鼓励基层名老中医到市级医疗机构坐诊,在济源多点执业的市外中医药骨干人才可享受济源名中医评选表彰、师承补贴等同等待遇。鼓励引进中医药院士、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支持市中医院建设中医院士工作站或名医工作室、传承工作站(室)并给予相应津贴补助。

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弘扬中医药文化。充分挖掘药王孙思邈文化,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推进药王孙思邈在济源行医治病、著书立说等生平事迹的挖掘整理。深入挖掘济源中医药文化资源,推动中医药常识普及入学校、入社区,推广健康养生理念和养生方式,使中医药融入百姓生活,让中医药文化在基层生根开花。

(二)争创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支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已开设的中药学专业做强做优,支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申报国控专业中医学专业(全科医生方向),争创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对行业学会(中医药学会)在继续教育、健康知识传播、中医学术研究、适宜技术推广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促进中医药产业蓬勃发展

(一)促进中医药文化逐步产业化。充分利用第四次全国中草药资源普查成果,建成济源药用植物标本库,编制济源适宜种植和养殖的中药材目录,制定中药材生产规划。支持中医药资源与养老、体育、旅游、文化等行业有机融合,支持中医药旅游产品、保健产品产业化,谋划建设中医药园区。

(二)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做强做大中成药产业,鼓励市中医院制剂室研发中药制剂,引进、生产拳头产品,加强院院合作,做好名老中医验方传承。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药科技园和药用动植物园等保育基地。以济世药业为龙头,大力发展冬凌草、怀菊花、怀地黄等特色中药种植和加工产业,加快市场培育,充分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潜力和活力。

(三)支持中医院应用传统工艺配置中药制剂。允许对报批和备案过的院内制剂在医联体、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同使用。在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市场监管部门协助医疗机构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办理中药制剂相关手续,降低成本。

五、完善中医药发展保障措施

一)健全管理体系成立济源示范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济源中医药工作,研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方向,制定济源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济源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审议济源中医药事业发展重大决策,协调解决济源中医药发展重大问题,促进济源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完善投入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改善中医医院办院条件,切实保障公立中医医院投入。鼓励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在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土地供给等方面,对中医医疗、中药产业、中医养生养老和健康旅游等项目给予支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

(三)完善医保政策。建立完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形成机制,适时监测、调整中医服务项目和价格。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含医院制剂、新型饮片)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在国家颁布的中医诊疗规范之外设定服务项目、数量限制。

(四)加强组织实施。将振兴中医药产业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内容,制定济源示范区全域振兴中医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中医药产业发展布局和功能定位。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考核机制,将振兴中医药产业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考核。加强本实施方案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落实和督查问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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